加拿大紧急救助福利 全解读(CERB)
Canada Emergency Response Benefit(CERB)
从2020年4月6日起,符合要求的加拿大居民都可以领取每周500加币的紧急救助福利,最多16周,每四周为一个申请和支付周期(2000加币)。
该福利涵盖时间为 2020年3月15日 到 2020年10月3日
最晚申请日期:2020年12月2日
从符合条件的日期开始计算福利额度。
符合要求的申请者:
居住在加拿大的居民,15岁(含)以上
因为COVID-19没有了工作收入的人士
2019年或在申请前12个月有至少5000加元的工作收入
在申请的第一个周期内,预期至少有连续14天因为COVID-19没有工作收入,并在此之后也没有工作收入。
解释和注意事项:
5000加元的收入可以是工作收入,自顾收入,或者生育福利补助。
工作收入可为境外收入,但申请人必须长期在加拿大居住
不管你是否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的资格,都可以申请CERB
不需要和公司解除雇佣关系,只需要在申请的第一个四周内,预期至少有连续14天因为COVID-19没有工作收入(包括辞退补偿,自顾收入,EI福利),并在此之后也没有工作收入。
CERB只为了支持那些因为COVID-19而失去工作收入的人士,以下几种情况是不能申请的:
正在找工作,而不是因为COVID-19而失去工作收入的
主动辞掉工作的
已领取失业保障金的(如该保险在2020年10月3日前失效,并符合因为COVID-19而失去工作收入,则可在失业保险失效后再申领CERB)
因COVID-19而失去工作收入可以是:
失业了
COVID-19感染
照顾被感染的家人
照顾不能上学的孩子
2020年10月3日后,因COVID-19而失去工作收入的人士可以继续申请失业保险。
已申请失业保险金或疾病补助的人士:
如申请者在3月15日后符合申请失业保险,申请会自动转为CERB,无需重复申请;
如申请者在3月15日前已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的,即使在3月15日后才申请的,也只能按原先的事业保险政策申请福利。但如果该保险在2020年10月3日前失效,并符合因为COVID-19而失去工作收入,则可在失业保险失效后再申领CERB。
对于正在领取生育补助的人士,如果在生育补助结束后,因为COVID-19而不能再回到工作岗位,您可能符合申请CERB的资格。
CERB每四周都要重新申请
不需要医院证明
拿工作签证的人士和国际学生,如果符合其他条件,也可以申领(要有Social Insurance Number)
请注意,目前只要你声明自己符合要求,并作出申请,就会发放,但过后政府会核查你的申请资格,并会要求你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,一旦发现恶意申请,后果会很严重。所以,大家看好资格要求再申请。
申请渠道(7天*21小时):
CRA Accout (登录-选择想申请的周期-承诺符合申请要求-确认付款方式)
自助电话 1-800-959-2019 (请准备好你的SIN号,及邮编)
CRA还按申请者的出生月份,给出了4月申请日期建议:

支付:
申请后10天内支付
直接划转入账/支票:
如果您之前没有在CRA有过账户记录(牛奶金,退税等),需要设置直接划转账户:1-800-959-8281 / use MyCRA.
最后,该补助为纳税收入,2020年报税要申报的哦。
本文为作者对政策的总结和全面解读,非专业意见,如您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本文作者,或至公众号留言。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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